如何发挥食物的药用价值了解配伍6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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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药资源甚为丰富,为药膳提供了良好条件。仅在目前常用的种中草药材中,可供作药膳食品的就有种左右食物的配伍。因此,食材和中药材本身就区别不大,比如中药中祛湿效果极佳的薏苡仁,俗称“薏米”,可以充当主食,只要避免食材的副作用,便能很好的发挥其药效。这也是为何养生君一直推荐要发挥食品的药用价值。

在生活和临床中单独应用一种食物来保持营养或进补或治疗的情况是很少的。人们为了增强食物的效用和可食性,常常把不同的食物搭配起来应用。这种搭配关系,称为食物的配伍。配伍关系基本上分为协同和拮抗两方面。食物的协同配伍便是起到积极作用,包括“相须”和“相使”。拮抗方面往往事半功倍,包括相畏、相杀、相恶和相反。

中药配伍的“6相”原则。协同作用:(1)相须配伍:同类食物相互配伍使用,起到相互加强的功效。如百合和梨一起炖,百合与梨共同起到清肺热、养肺阴之功效,十分适合久咳不愈的人群。

(2)相使配伍:一类食物为主,另一类食物为辅,使主要食物功效加强。如姜糖饮,温中和胃的红糖,增强了生姜温中散寒的功效。

拮抗作用:(3)相畏配伍: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能被另一种食物减轻或消除。如鱼类的不良作用:引起腹泻、皮疹等,能被生姜和紫苏叶(具有解鱼蟹毒的作用)减轻或消除。

(4)相杀配伍:一种食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实际上相畏、相杀配伍是同一配伍关系从不同角度的两种说法,作用相似。

(5)相恶配伍:一种食物能减弱另一种食物的功效。如白萝卜减轻补气类食物(党参、淮山药、乌鸡等)的功效。

(6)相反配伍:两种食物合用,可能产生不良作用,形成了食物的配伍禁忌。如:柿子忌茶、白薯忌鸡蛋、葱忌蜂蜜等。

中医是很重视饮食宜忌的,特别是对中老年人衍圣公的角度。有关饮食宜忌的最早根据为《黄帝内经·素问》所载“五味所禁”“五味之所伤”等。根据中医五千年来的实践,在治病防病中提出不同的饮食宜忌,其总的原则是以食物的四气五味,来调整人体的阴阳偏胜,以达到治疗疾病和保护健康的目的。中医也早已注意到过分强调忌口,可能引起营养不良,因此主张忌口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临床上常见的寒证、热证、虚证、实证的饮食宜忌。

(1)寒证:宜食温性、热性食物,忌寒凉、生冷食物,比如绿豆、海带、黄瓜、梨是常见的寒性食物。(2)热证:宜食寒凉平性食物,忌食温燥伤阴食物,比如调料中的肉桂粉、八角粉、榴莲、葱姜等。

(3)虚证: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忌用温热。气血虚者可随病症的不同辨证施食。然虚证病人多脾胃虚弱,进补时不宜食用滋腻硬固之品,食物以清淡而富于营养为宜。

(4)实证:饮食宜疏利、消导。采取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和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进行饮食调护,一般不宜施补,主要是采取泻实证的方法,比如便秘中的热秘,便是引起上火,内火旺盛导致的便秘,需要多食用清火的食物,比如冬瓜,苦瓜等,同时辅以菊花和金银花、少量番泻叶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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